有人曾在網路上甚至於有財經界名嘴在說,公司發股息股利後,股價必須扣除是一個不公平的制度,希望政府能重視。
我其實心裡想說,這是什麼鬼東西?不要指鹿為馬很難嗎?虧某些人還在某財經界小有名氣,難道你不知道這些粗淺的財務道理?
以現金股利來說,公司把錢拿出去配發,公司淨值已經減損,如果沒有扣除,後頭想投資的投資人,就會買到虛胖的公司,所以它的市場價值就必須重新評價,以保障後來投資的投資人。
發股票股利也是一樣,印股票發給投資人,由於張數變多了,股權就被稀釋了,下個年度如果發現金股利,由於股票變多了,所以每張股票可以領到的股利變少了,所以配股票股利後,股價也必須做調整。
所以如果一間公司的股價是100元,配發現金2元,除息參考價就是100-2=98元。
除息參考價=除息前的股價-配發的股利
領到股利的投資人,雖然股價降下來的,但也拿到股利了,除息前後的價值並沒有改變(除息前的股價=除息後的股價+股利),利益並未受到損失,至於未來是否填息,則要看未來市場給它的評價 。
除權則不一樣,配發股息股利不是直接扣除股價,而是用除的,因為印股票股本會膨脹,基本上是一種股權再分配。
除權參考價=除息前的股價/(1+配息率)
什麼叫配息率?股票票面價值一張10元,配發2元,那配息率=2/10=0.2
所以如果一間公司的股價是100元,配發股票股利2元,除息參考價就是100/(1+0.2)=83.33元
如果一間公司配發現金股利2元,股票股利2元,除權息參考價=(100-2)/(1+0.2)=81.67元
如果你不想自己計算,其實證券交易所有一個地方可以計算,大家有興趣可以自己玩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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